【案件】原告謝小(化名)與被告杜保(化名)2002年4月26日登記結婚。2007年7月4日晚,原告在騎摩托車回家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致植物人狀態,在XX市第二人民醫院共二次住院55天,2007年9月7日出院,期間共花去醫療費31577.79元。除被告杜保自己拿去5000元和送去水利局捐助的10000元,清真寺捐助的3000元外,下余醫療費13577.79元均由原告母親支付。原告在住院期間被告曾去護理……
"【案件】原、被告于1994年冬開始同居生活,1997年生育一女孩李麗(化名),2007年年底雙方解除同居關系。原、被告同居期間一起在XX區做生意,2007年原、被告在XX鎮XX市場修建了一座房屋(占地面積128平方米,共六層半),雙方另購置了一臺XXXXXX奧迪小車,同居期間有共同債務15萬元,另小孩李麗現隨被告生活。
原告訴稱,原、被告于1994年冬開始同居生活,1997年生女孩李麗(化名)……
【案件】原告與被告系父女關系。被告與原告之母錢鴻玉于2005年12月30日在隆回縣民政局協議辦理離婚登記,雙方協議約定:
婚生小孩陳茹(化名)由錢鴻(化名)撫養,陳文(化名)每年支付撫養費30000元至年滿十八周歲。被告按協議支付了2006-2007年度的撫養費,2008年起未支付,原告便訴至本院。
原告訴稱,原告系被告之女,被告與原告之母離婚后,被告按協議應每年支付原告撫養費30000元,要……
"【案情】2008年農歷9月6日,經媒人介紹,原告閆某與被告郭某大女兒相識;同年農歷9月9日原告閆某與女方“小見面”時,原告方給付女方“小見面禮”2000元,同年農歷9月14日,原告方“送好”時,給付女方彩禮17000元;之后,郭某大女兒因故自殺身亡,被告返還彩禮10000元;被告郭某的大女兒死亡后,經原告方同意,被告郭女士自愿與原告閆某結婚,2008年農歷10月24日,原告送好時,給付郭女士彩禮……
【案情】
祝某與魏某離婚糾紛一案,某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調解書第共項內容為:共同債務3萬元,尚欠丁某2萬元,由原告祝某負責償還;尚欠蔣某1萬元,由被告魏某償還,以上債務于2018年1月30日還清;原告祝某、被告魏某對上述債務互負連帶責任。
現丁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祝某償還2萬元。對于能否受理丁某的執行申請,有兩種意見。
【分歧】
第一種意見:應受理丁某的執行申請。……
因為協議離婚,離婚協議的執行不具有強制性,仍需要通過法院訴訟來解決。有些當事人可能擔心婚后協議履行的問題,那么上海離婚律師建議您選擇通過人民法院辦理離婚手續。
在法院還是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兩者的法律效力有本質區別。通過人民法院辦理協議離婚,會把夫妻財產明確到司法文書上,稱為民事調解書,具有強制執行力。
婚姻登記機關的離婚協議是公民之間的民事協議。
簽離婚協議書,是基于對……
“工本費9元,照相費60元,服務費150元,沒想到辦個離婚證需要這么多錢。”昨天上午,市民潘女士致電本報,咨詢這樣的收費是否合理。
潘女士說,春節前她與前夫相約來到亭湖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被要求繳納200多元的手續費,其中包括服務費150元,照相費60元,工本費9元。當時,由于潘女士手頭沒有這么多錢,就沒能辦到離婚證。2月9日,潘女士再次前去辦理離婚證,向工作人員咨詢收取服務費的……
問:1997年3月,李某與郁某因家庭瑣事發生爭吵,辦理了離婚手續。離婚后不久,雙方都感到后悔,隨后公開同居生活,并生有一女。最近,因郁某與他人有不軌行為,李某又向當地法院起訴“離婚”。請問,離婚后,對雙方又私自同居的應如何處理?答:我國經修改后的新《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九條規定:“離婚的當事人恢復夫妻關系的,必須親自……
虛假離婚,或稱假離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本無離婚的真實意思而受對方欺詐或雙方通謀作出離婚的意思表示。一般而言,虛假離婚包括兩種情形:一是通謀離婚;二是欺詐離婚。通謀離婚,是指婚姻當事人雙方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暫時離婚,等目的達到后再復婚的離婚行為。基本特征:①雙方當事人并無離婚的真實意思,不符合協議離婚的實質條件。②雙方當事人以離婚為手段,以達到共同的或者各自的目的。如為了規避計劃生育、……
根據《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財產分割意見》)的規定,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財產分割時,應當遵循一定的原則:簡要描述:一、協議離婚如何辦理離婚手續持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以及離婚協議書到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經常遇到的難題是:雙方離開戶口所在地在外地居住,而居住地民政局一般不受理;離婚協議書不符合要求(一般要包括……